事项名称:离婚登记
办理部门 |
民政局 |
联系电话 |
2301019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
办理时限 |
符合条件的,即办。 |
办理地址
| 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 |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其他
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国家计委、民政部计价费字(96)768号。
当事人双方持有效证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1、双方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2、双方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2寸单身照片各2张、2寸合影照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