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专业化防治及有效预防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减少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有效控制重大病虫疫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贯彻落实“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实行“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突出主要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全面提升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病治虫水平,“十三五”末实现农药零增长,有效预防控制病虫疫情发生、蔓延危害,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贸易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政策实施,确保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爆发成灾,病虫危害总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9%以上。
三、补助政策
按照《全椒县2018年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招标采购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采购防治稻飞虱药剂25%吡蚜酮悬浮剂1.149 吨,防治稻瘟病40%稻瘟灵乳油3.33吨,用于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组织或5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
(一)补助对象
经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且在县农委备案的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或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期限在五年以上)。
2013年以来享受过植保专业化防治补贴的防治组织或经营主体以及参加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防治组织或经营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申报。
(二)补助方式
由县农委植保站统一招标采购防治农药,符合条件的防治组织、家庭农场统一发放。
(三)补助标准
1、农业经营主体 按土地流转合同,以500亩为基本单位,以实际面积核定农药数量。
2、专业化防治组织 根据防治合同,每10000亩为基本单位,以实际面积核定农药数量。
四、工作部署安排
(一)自主申报
全椒县内符合“补助范围”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即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前到全椒县植保站进行申报,预期不予接受申请。联系人:刘轩武,联系电话5011789。申报时请经营主体带土地流转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镇办农经部门公章,以示流转面积证明。防治组织带防治协议和营业执照。
(二)县农委评审
县农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防治补助项目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资格和补助面积进行核实评审,审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公示阶段
县农委将在全椒县政府网站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名单及补助数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物化发放。
(四)招标采购
县农委按照全椒县招投标程序,组织防治农药的招标采购工作。
附表:
2018年全椒县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项目专业化防治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
申报主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流转承包地点或防治区域
注册、流转、种植经营主体或防治组织基本情况介绍
经营主体申报补助面积或防治组织防治面积(亩)
镇农技站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植保站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委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说明
全椒县农业委员会(粮食局)
2018年7月6日